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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上最大的贪污腐败”中吸取教训

2022-08-12


1MDB--马来西亚联邦战略投资基金--的董事会成员和马来西亚政府高级官员以及私人公民被指控非法挪用和清洗了该基金的数十亿美元。以下是他们如何逃避管制和中饱私囊的情况。


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是马来西亚的主权财富基金,被当时的美国司法部长杰夫-塞申斯在2017年12月描述为 "最糟糕的贪污腐败",根据其网站,该基金最初是一家 "马来西亚战略发展公司",该网站现已关闭。1MDB丑闻的核心是 "不太令人满意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正如马来西亚前审计长安布林-布昂在1MDB审计报告中所说的那样。其结果是什么?根据塞申斯的报告,1MDB官员 "通过复杂的不透明交易网络和在瑞士、新加坡、卢森堡和美国等国家拥有银行账户的舞弊性空壳公司",从该基金中非法抽走并清洗了数十亿美元。


这一切都始于2009年2月丁加奴投资管理局的成立,这是一个国有的主权财富基金。不久之后,通过发行债券筹集了50亿林吉特(约1,217,450,000美元)。到2009年7月底,联邦政府接管了丁加奴投资局,并随后将其更名为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从此,财政部全资拥有1MDB,并使其成为联邦战略投资基金,在马来西亚的能源、房地产和酒店业投资数十亿林吉特。(见1MDB:巨大的庞氏骗局还是战略投资基金?作者Jose Barrock,Kinibiz Online,2013年3月26日)。

1MDB的结构像一个典型的马来西亚上市公司,有一个董事会,并受中央银行和证券委员会等国内监管机构的制约。然而,1MDB并不是一家典型的马来西亚上市公司。作为一家由财政部全资拥有的公司,它需要有一个由财政部长主持的顾问委员会。尽管拥有比上市公司更多的公司治理机制,但这些机制的瓦解促成了1MDB的高管舞弊。

本文从 "常规活动犯罪三角理论"——一种环境犯罪学理论——的角度来研究1MDB丑闻,并关注其董事会和顾问委员会加上马来西亚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环境犯罪学的基本原理是,直接环境是人类行为的关键决定因素。因此,每一种犯罪都是人们和他们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见《环境犯罪学和犯罪分析》一书,作者是理查德-沃特利和洛林-马泽罗尔,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


常规活动的犯罪三角理论

常规活动犯罪三角理论的核心前提是,当一个有动机的犯罪者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与一个合适的目标接触时,当一个有能力的控制者不在现场时,犯罪事件就会发生。(见《社会变革和犯罪率趋势。)

控制者对犯罪的发生有间接影响,因此有可能防止犯罪的发生。控制者是 1)防止犯罪者实施犯罪的处理者,2)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减少犯罪可能性的目标的监护人,3)监控场所的管理者,以影响该场所的准入和容忍的行为。(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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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例行活动理论的犯罪三角(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超级控制者和犯罪预防。对犯罪预防成功和失败的常规活动解释,作者Rana Sampson,John Eck和Jessica Dunham,安全杂志,第23卷第1期,2010年2月。)


当一个或多个控制人员推卸责任,未能发挥其作用时,就会发生犯罪。为了确保控制者履行其职责,需要超级控制者来规范控制者的行为。(见超级控制员和犯罪预防:对犯罪预防成功和失败的常规活动解释,作者Rana Sampson,John Eck和Jessica Dunham,安全杂志,第23卷第1期,2010年2月)。当然,控制者和超级控制者在防止犯罪方面的有效性,取决于他们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公司治理的犯罪三角常规活动理论解释说,当员工(犯罪者)在组织(场所)窃取资产(目标)时,就会发生员工舞弊。在一个组织中,管理层扮演着处理者、监护人和管理者的角色。管理层指的是处于管理角色或管理级别的特定个人,通常高于实施舞弊的雇员的职位。反过来,超级控制者是比处理者、监护人和经理更高的管理层。(见A tale of two triangles: comparing the Fraud Triangle with criminology's Crime Triangle, by Grace Mui and Jennifer Mailley, Accounting Research Journal, volume 28, issue 1)。

例如,当一个仓库职员(犯罪者)从仓库(地点)偷窃库存(目标)时,处理者是该职员的直接主管。库存经理是库存的监护人,仓库经理是仓库的管理者。超级控制员是处理员、监护人和经理的直接上级。在一个 "扁平化 "的组织中,超级控制者可以是高管和董事会。

在上市公司高管舞弊的情况下,超级控制者可以包括外部各方,如中央银行和证券委员会。即使存在外部超级控制人,也可能难以发现高管舞弊行为,因为高管拥有掩盖和隐藏其踪迹的地位和权力。

我们将重点讨论1MDB的超级控制人,以及他们是如何教唆高管舞弊或发出危险信号的。

1MDB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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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的公司治理做法有助于提高公司在实现其目标方面的效率、透明度和问责制;并使公司的业务得到妥善管理。然而,1MDB集团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却不尽如人意。" - 1MDB审计报告的执行摘要


2016年报告发布后不久,政府根据当时政府的1972年《官方保密法》将其列为 "机密",因为有人指控1MDB的数十亿林吉特被挪用。以下是报告的要点。

1)2009年至2015年期间,几项重要的高价值投资是在没有深入讨论和评估的情况下通过董事会决议进行的。几项高风险的投资是仓促进行的。董事会于2016年1月19日向公共账目委员会报告说,在作出决议之前进行了讨论。

2)在某些情况下,1MDB的高管在做出重要决定前向其董事会提供了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信息,而事实上,高管们的行为没有得到董事会的批准。

3)在某些情况下,1MDB的高管向各有关方面提供不准确或相互矛盾的信息。

4)1MDB的高管做出了几个与投资有关的决定,这些决定与董事会/股东的决定相冲突或没有完全遵守。

报告称,由于1MDB迟交(或根本不交)一些用于核实交易和作为审计证据的原始和重要文件,审计结果受到限制。1MDB没有提交的重要文件包括2015年3月31日的1MDB集团管理账户,以及外国贷款人的银行报表。

同时,审计人员无法进入1MDB的电脑、笔记本和服务器检索数据进行对照和分析,所以审计人员无法核实该机构的实际财务状况、业务和相关交易。

Ambrin Buang和马来西亚审计署向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提交了报告,该委员会随后建议,除其他事项外,1MDB的董事会辞职,并从2016年5月31日起解散其顾问委员会,以促进治理变革和资产转移。(See 1MDB board quits, advisory board to be dissolved, by Gho Chee Yuan, The Edge Financial Daily, May 5, 2016。)



内部超级控制人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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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管舞弊中,董事会是处理者,其作用是防止高管进行舞弊。审计报告强调,1MDB的高管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行事,用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信息误导董事会,不遵守董事会的决定或违背董事会的决定行事。


在其早期,两名董事会成员据称因抗议1MDB与PetroSaudi International的合资企业而辞职。(See The RM7 bil PetroSaudi caper, by P Gunasegaram, Dec. 19, 2015.) 这个合资企业是1MDB在财政部控制后的第一项业务。以时任首席执行官沙罗尔-哈尔米为首的1MDB高管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成立了这家合资企业。

2015年,举报人、沙特石油公司前雇员Xavier Justo向独立记者Clare Rewcastle Brown提供了沙特石油公司超过90G的数据,包括与沙特石油公司和1MDB的合资企业有关的22.7万封电子邮件。布朗在她的在线出版物《沙捞越报告》中发表了这些1MDB的发现,以及其他许多发现,从而提高了1MDB和马来西亚官员的声望。(见《孤独勇敢的记者揭露了1MDB的腐败。对Clare Rewcastle Brown的采访,作者Sarah Hofmann,CFE,《舞弊》杂志,以及1MDB。世界上最大的金融丑闻的内部故事,作者Randeep Ramesh,《卫报》,2016年7月28日)。布朗仅在2016年就在《沙捞越报告》上发表了199篇文章,并将她的发现带到全球各大报纸上。

在这两名董事会成员辞职后,1MDB迅速替换了他们,但没有其他人辞职,这可能反映出修改后的董事会对行政决策没有已知的反对意见。随着时间的推移,1MDB的高管参与了风险更大、更复杂的金融计划。(见1MDB对沙特石油公司的贷款使近60亿令吉的风险,作者P Gunasegaram,2013年3月28日,Kinibiz Online)。导致这种大胆从事这些计划的一个因素来自于董事会没有质疑行政决定。董事会推卸责任,因此在作为高管(犯罪者)的处理者和超级控制者这两个角色上都失败了。


顾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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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由财政部全资拥有的公司,1MDB有一个顾问委员会,应该是一个额外的内部公司治理机制。这个委员会本来是对1MDB高管和董事会的超级控制者。它本可以将高管舞弊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但它却推卸责任,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

顾问委员会的主席是当时的财政部长纳吉布-拉扎克,他当时也是总理。1MDB的备忘录和章程第117(c)条要求 "任何财务承诺(包括投资)、重组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联邦政府为公司利益提供的担保、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或政府的任何政策的事项,必须得到总理的书面批准。" (见1MDB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表明总理纳吉布是一个关键的决策者--拉菲兹,作者Cynthia Blemin,The Edge Markets,2015年5月27日)。

在他的三个角色--总理、财政部长和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纳吉布应该对1MDB的交易有所了解。同时担任三个重要职位会引起利益冲突的问题,这与首席执行官同时担任董事会主席的情况类似。(见《纳吉布对1MDB负责的10个理由》,作者P Gunasegaram,Malaysiakini,2016年4月11日)。

董事会的其他马来西亚成员包括前第二财政部长、前政府首席秘书、纳吉布政府的首席秘书和当时的财政部秘书长穆罕默德-伊尔万-塞里加尔。其余四名董事会成员是外国人。董事会中的两名中东人后来与1MDB合作开发了价值10亿美元的Bandar Malaysia。(见The colourful family and friends of 1MDB, by Khairie Hisyam, Kinibiz, December 15, 2015)。

1MDB顾问委员会在遏制行政舞弊方面的有效性值得怀疑,因为顾问委员会从未开过会。据财政部秘书长Irwan Serigar Mohamad称,1MDB董事会没有向顾问委员会征求意见。(See 1MDB advisory board never met, Treasury chief reveals, by Zikri Kamarulzman, Malaysiakini, April 8, 2016)。此外,该委员会的另一名成员在6个月内多次要求提供有关1MDB事务状况的细节,但被1MDB忽视后辞职。(见前1MDB顾问委员会成员说他在要求提供细节被忽视后辞职,作者Nabihah Hamid,马来西亚内幕报,2015年9月7日)。

在 "犯罪三角 "的背景下,由于顾问委员会无法履行其职责,因此在遏制高管舞弊方面没有发挥出作用。同时,问题是,顾问委员会,特别是其主席,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执行1MDB董事会和高管提供其事务细节的要求。


外部超级控制者: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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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1MDB的内部超级控制人未能防止高管舞弊相比,其外部超级控制人--即马来西亚的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没有推卸责任,而是不顾障碍地履行了他们的职责。他们在提出红旗方面的集体努力在揭露1MDB舞弊案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2015年2月,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要求当时的审计长安布林-布昂对1MDB进行审计。2015年7月,当时的总检察长加尼-帕泰尔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其中包括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中央银行)、总检察院和警方。(见总检察长成立专案组调查1MDB,高级警官说,《马来西亚内幕》/《边缘金融日报》,2015年3月10日)。

到2015年7月底,总检察长加尼-帕泰尔被替换,内阁也被改组。(见加尼-帕泰尔被替换为总检察长,Malaysiakini,2015年7月27日,以及内阁改组,总检察长被替换,PAC对1MDB的调查推迟,作者Hamzah Hamid,Astro Awani,2015年7月28日)。

这次改组包括替换公开质疑1MDB的副总理穆希夷丁-亚辛,以及任命公共账户委员会的四名成员担任内阁职务。(见穆希夷丁被撤,扎希德被任命为副总理,Malaysiakini,2015年7月27日)。

不久之后,新任命的总检察长阿潘迪-阿里建议不再需要特别工作组,并将其解散。他还谴责美国司法部对1MDB的行动是有政治动机的。(见MACC说不再需要1MDB特别工作组,Malaysiakini,2015年8月5日,以及司法部对1MDB的行动具有政治动机--Apandi,作者Bernama,Astro Awani,2017年6月27日。)

尽管特别工作组被解散,但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继续对1MDB进行调查。其时的副首席专员Mohd Shukri因调查1MDB而收到威胁,不得不逃往美国。(See MACC chief trailed after fleeing to U.S. for safety, The Sun Daily, May 23, 2018.)

2016年4月,央行在征得时任总检察长阿潘迪-阿里的同意后,对1MDB处以1500万林吉特的罚款,因为它未能完全遵守《2013年金融服务法案》。这包括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央行撤销了对1MDB的三项许可后,1MDB未能履行要求,将汇往国外的资金汇出。此外,1MDB未能提交必要的证据和文件来证明其未能完全遵守遣返令。[见国家银行披露1MDB被罚款1500万令吉,由Bernama,2018年8月17日,以及关于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的声明。]


治理方面的教训

1MDB案件的主要治理教训与董事会和顾问委员会有关。首先,顾问委员会主席是一位政治公众人物(PEP),他当时同时担任财政部长和总理职务。政治人物代表着参与贿赂和腐败的更大风险。马来西亚新政府通过限制总理担任其他部长职位,特别是财政部长,来解决这一风险。(见《英国贿赂法如何影响你》,《腐败观察》,2012年8月13日,以及在受到批评后,M博士放弃了教育职位,《今日自由马来西亚》,2018年5月18日)。

其次,两个董事会的个别成员在不同时期的辞职是危险信号,特别是当这些董事会成员对1MDB的交易提出关切时。相对而言,修订后的董事会似乎没有对高管们长期从事的更高风险和更复杂的计划作出反应。当董事会成员推卸其对高管进行监督的职责时,高管的舞弊行为将更容易实施、掩盖和隐藏。那么问题就来了,董事会成员是否单独或集体从高管的舞弊性决定中获益。

最后,外部超级控制人确保1MDB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并在1MDB未能遵守时对其进行处罚。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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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5月9日历史性的马来西亚大选中,马来西亚人投票淘汰了有61年历史的Barisan Nasional(国民阵线)政府,支持由前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领导的Pakatan Harapan(希望联盟)。几天之内,现任审计长马迪纳-穆罕默德解密了1MDB的审计报告。(见马来西亚的反对派取得了令人震惊的选举胜利,半岛电视台,2018年5月10日;以及1MDB审计报告现已解密,审计长说,The Edge Markets,2018年5月15日)

前审计长Ambrin Buang于2017年2月退休,新政府任命他为采购、治理和财务特别委员会主席,并任命前MACC副主任委员Mohd Shukri领导反贪污机构。(见"=Ambrin Buang: Malaysia to begin investigations into defence ministry projects, by Samantha Ho, The Edge Markets, July 16, 2018, and Former MACC deputy Shukri Abdull will be new anti-graft chief, by Chester Tay, The Edge Markets, May 17, 2018。)

中央银行的1MDB首席调查员已经从退休状态中出来,成为新的中央银行行长。新成立的公共账目委员会已经开始对1MDB进行调查。(See Nor Shamsiah promises to maintain monetary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as BNM Governor, by Chester Tay, The Edge Markets, June 22, 2018, and Former AG Ambrin to be first witness in PAC's 1MDB probe, by Tarrance Tan and Memananthani Sivanandam, The Star Online, November 12, 2018.)

纳吉布正面临着洗钱、违反信托罪和滥用权力的多项指控。他已经不认罪。(See Former Malaysian PM charged with money laundering, abuse of power, by Rozanna Latiff and Liz Lee, Reuters, September 19, and Najib claims trial to CBT, abuse of power, by Ho Kit Yen, Free Malaysia Today, July 4, 2018。)

财政部前秘书长、1MDB顾问委员会前成员Mohd Irwan Serigar被指控犯有违反信托罪。他与纳吉布被联合指控,两人都不认罪。(见Najib, Mohd Irwan被控滥用政府资金,作者Rahimi Yunus,The Malaysian Reserve,2018年10月26日,以及Prosecution to call 70 witnesses in Najib, Mohd Irwan's trial, by Bernama, Malaysian Reserve,1月8日。)

由纳吉布政府任命的总检察长阿潘迪-阿里被放假,他的合同被终止。(见高级律师。政府可以终止总检察长的合同,The Star Online,2018年5月14日)。

1MDB前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Arul Kanda被指控教唆纳吉布涉嫌篡改1MDB的审计报告。他已经不认罪。(See The colourful family and friends of 1MDB, by Khairie Hisyam, Kinibiz, December 15, and Arul Kanda claims trial over 1MDB audit report, at by Ho Kit Yen and V Anbalagan, Free Malaysia Today, December 12, 2018.)

1月29日,马来西亚政府推出了一项全面的五年期国家反腐败计划,旨在 "让马来西亚摆脱腐败"。重要的变化包括建立一个由议会选出的独立委员会来监督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并将国家审计署置于议会之下。此前,总理拥有任命审计长的宪法权力。

另一项重要举措是停止对与政府有联系的公司董事会的政治任命,并防止对这些公司的主席和董事会成员的任命或罢免进行政治干预。(见马哈蒂尔博士。国家反腐败计划是对所有人的警告和指导,《新海峡时报》,1月29日;希望通过国家反腐败计划摆脱 "贪污腐败 "的标签,《星报》,1月30日;国家反腐败计划的重点中包括对贪污腐败的最低处罚和反游说法,《今日自由马来西亚》,1月29日。)

马来西亚国家反腐败计划旨在 "维护法治,在善治的基础上提高政府的效率、透明度和问责制。它的目的是为马来西亚创造一个干净的商业环境"。在这个计划的启动仪式上,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说:"制定这个计划是为了实现马来西亚以廉洁而非腐败而闻名的愿望"。(见总理希望马来西亚以诚信而非腐败而闻名,Bernama,1月29日)。

随着我们从这个 "世界上最大的贪污腐败 "案件中了解到更多信息,与1MDB有关的调查和法庭案件在几个国家继续进行。


Grace Y. Mui, Ph.D., CPA (Australia), CPA (ASEAN), ACFE Educator Associate, 是马来西亚雪兰莪州Thye & Associates的首席研究顾问和共同创始人。请与她联系:gymui@yahoo.com

Huat Lai Thye,注册会计师(东盟),是马来西亚雪兰莪州Thye & Associates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和首席顾问。请联系他:thye_hl@yahoo.com

原文链接:https://www.fraud-magazine.com/article.aspx?id=4295004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