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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再出手:信用评价制度让行贿方付出巨大代价,药企、药代转型大势所趋

2020-10-21

10月17日,中纪委网站发布《严查权钱交易,建立失信名单,集中带量采购,斩断医疗贿赂利益链》一文,内容直指医药代表与医疗机构的不正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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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则视频曝光了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新药引进、药品采购等方面为药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回扣1019万余元的受贿案件细节。


这其中,仅注射用拉氧头孢钠等2种药品就为王晓俊等人带来了高达325万元的“好处费”。多名药商表示,王晓俊收取的回扣高达药品零售价的40%。

除涉案金额巨大、腐败行为日益隐蔽外,近年来查处的医药贿赂案件还呈现出多人参与的特点。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原主任陈建昌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代理的医用耗材销售、使用给予支持和帮助,共计收受上述公司实际负责人樊某所送人民币322万元。此外,樊某还通过陈建昌向该科室其他人员行贿,金额共计279万元。

收受药品及医用耗材回扣,是医药贿赂的常见表现形式。有些是显性的,比如现金转账;还有些是隐性的,比如给予礼品礼金、资助旅游等。

受贿和行贿是医药腐败的两个方面,但在查处医疗腐败案件时,往往是受贿者接受了法律的制裁,行贿者付出的代价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与行贿带来的巨大利益相比,其低廉的“成本”让不少药企在东窗事发后依旧我行我素,反复行贿、同时向多人行贿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行贿方,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涉及医药商业贿赂等7种失信行为的医药企业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药企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将面临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还将由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

由此,药品、器械耗材回扣、利益输出等行业内普遍的潜规则,现在成为集采、挂网采购的障碍,给予回扣会导致其丧失进入集中采购市场的机会。药企、药代躺着挣钱的日子结束了。

除建立药企信用评价制度外,近期医疗领域还有一系列“大动作”。

国家药品集采为例已走向常态化运行,药品集采已开展三批,共涉及112个品种,平均降幅54%,药价虚高水分被大幅挤出。

9月14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启动会于天津召开,标志着继药品集中采购后,以冠脉支架为代表的高值医用耗材也将全面进入带量采购时代。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必须斩断原有销售模式对中国行业发展的影响,真正通过成本的比拼、质量的竞争、创新的引领,来催生规模发展、优势发展。”

9月下旬,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对北京、河北等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督察。督察组主要征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5方面问题线索,对其中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在实地督察时进行抽查核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9月30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外公布。其中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另外,文件对医药代表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包括四方面:拟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医院需求信息。

为彻底斩断药品耗材回扣利益链,在国家打出一系列遏制药价虚高的组合拳。灰色的利益链条能否彻底斩断?目前行业看来有几点变化:


1、多家企业裁员、人员优化。集采模式通过确保中选药品的临床用药,来压缩企业的销售费用,帮助药企放弃传统营销模式。庞大的销售团队就成为了先“开刀”的对象。2019年年报显示,信立泰的销售人员从2018年年末的2108人下降到1666人,减少约20%。而今年的年报可能会有更大变化。


2、研发投入增加。药企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了研发领域。数据显示,恒瑞、复星、中国生物、石药、上海医药、科伦等龙头企业,2019年的研发门槛超过10亿元,相比于往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3、药代面临转型。很长一段时间,医药代表逐渐从最初的学术推广本位扩大到产品销售,而由此引发的医药代表和医生之间的“回扣丑闻”近年来也是备受各界诟病。现在,医药代表的从业内容和资格随着行业的规范化,正在逐渐回归其本来的价值。


作者:Dr.2  珍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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