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舞弊新闻 >

人脸采集涉及个人隐私安全,谨慎防控,莫踩坑

2021-12-15

人脸采集、面部识别,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行,对于企业违规采集个人用户信息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

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大量擅自抓取人脸信息的企业,万店掌、悠络客、雅量等被点名。今年滴滴的事件,也让我们看到国家对于企业采集用户信息的处罚力度是有多么大。

12月份 ,刚处理完南京小鹏P7销售事件的小鹏,又因人脸采集被推上风口浪尖,被上海市场监管局处罚10万元。

小鹏.png

从处罚文件中可以看到:小鹏销售门店的摄像头采集了43.16万张人脸照片。该行为未经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相关文件规定禁止此类收集,所以对小鹏汽车进行10万的罚款。

据消息称,小鹏在315晚会后,便在内部自查中,主动撤下了所有采集设备,那为何还会发生这件事呢?事件的源头对准了小鹏旗下部分门店所使用的摄像头供应商,悠洛客。前面有提到,315晚会上被曝光的违规抓取人脸信息的企业中便有悠洛客,而小鹏汽车使用的产品也正是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的,也因此,引发了被上海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的事件。

小鹏汽车对此回应,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收集和分析,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小鹏汽车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仅通过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字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今年11月1日生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生物识别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进一步强调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的要求,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个人或企业不得违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