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加快国家安全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档案法,审议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立法。制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印花税法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
抓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处罚法,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教育法修正草案。
继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本届以来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12部相关法律,作出1项决议,正在审议湿地保护法草案。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认真履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听取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监督调研。开展健全国有资产治理体系专题调研。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检查了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慈善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连续3年先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梳理20类82个问题,点名曝光143个单位存在的问题。
今后一年主要工作:
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初步安排审议45件法律案,还提出了近20件预备项目。继续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执业医师法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陆地国界法、粮食安全保障法、数据安全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期货法、印花税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审计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完善民生保障、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生态环保急需的法律制度,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湿地保护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体育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加快推进黄河保护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
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做好立法与推进法律实施并重,检查企业破产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结合听取审议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聚焦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主要工作:
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各级法院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在18.1万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631亿元、土地869万亩、厂房3271万平方米,帮扶3.6万家企业复工复产。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34件56人。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
保护诚实守信。各级法院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86万件,严惩网络欺诈、假借“以房养老”坑害老年人等违法犯罪。严惩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严惩碰瓷违法犯罪。严惩利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非法融资、骗补骗保等行为,对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制造63起系列虚假诉讼的某房地产公司顶格处罚6300万元。建立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正向激励等机制,鼓励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全国197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上升11.7%。出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等10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79.3%。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其中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28件,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获新生,帮助48.6万名员工稳住就业。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57件,同比增长82.1%。
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81亿元、涉民生案款254亿元、涉金融债权案款3300亿元。
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
积极服务大局。聚焦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创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建设过硬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最高检:积极、稳慎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工作回顾:
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中国之治
有力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2.3万人,同比上升2.9%。持续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开展企业控告申诉专项清理,排查2.1万件,支持企业合法诉求5519件。助力企业发展同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区分恶意欠薪与周转困难而欠资,以精准司法保企业、为员工利益谋长远。
积极参与网络治理。起诉网络犯罪14.2万人,在刑事案件总量下降背景下,同比上升47.9%。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9760人,已起诉15346人,不起诉662人,不起诉率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退回补充调查4013人次,退查率同比减少12.4个百分点。对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0.9%和21%。
护航金融安全。从严追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1万人,同比上升3.2%。会同公安部对36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会同证监会发布典型案例,严惩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指导意见,严惩洗钱行为。共起诉洗钱犯罪707人,是2019年的4.7倍。
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并在天津、海南、重庆等9省(市)试点。针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权利人难以依法及时维权,全面推开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司法解释,会同公安部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立案追诉标准,加大惩治力度。协同国家版权局等对49起重大侵权盗版案挂牌督办。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10.4%。
2021年工作安排
持续稳进,切实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精准治理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强化监督办案,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促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从严惩治危害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防治力度。加强涉海案件诉讼衔接,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安全。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积极、稳慎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做好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后半篇文章”。
声明:本文仅供信息分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