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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回应被举报事件: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赶赴当地调查 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2021-02-26

2月24日,中国人寿回应称:近日,我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支公司前员工张某某通过自媒体进行网络实名举报。公司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赶赴当地开展全面调查。


中国人寿表示,公司一贯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如调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月24日,中国人寿因黑龙江一位女员工的举报而受到关注。


该女员工称,一是嫩江公司领导保费造假,骗保套钱谋取私利;二是嫩江公司领导窃取客户资料,增员造假套钱假公济私;三是嫩江公司领导虚列费用,造假套钱中饱私囊。


另据中新经纬报道,被举报者对此事件作出回应称,该女员工在网络平台所说关于他本人的问题不存在。他表示,之前和该员工曾因工作问题存在矛盾,该员工所说的经营上不妥当的问题,当地银保监局也有相关处理。“现在她的行为侵犯了我个人权益,我准备起诉她”。


2021年1月,中国人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189亿元,同比增长13.13%。


另据报道:


中国人寿女员工实名举报单位造假:领导都身价千万


近日,中国人寿黑龙江女员工张乃丹因在社交平台实名举报公司大量造假,受到舆论广泛关注,这位工作了16年的女员工发视频举报公司总经理为了完成公司保费任务,套取公司奖金,绩效以及达成自己的职务晋升等违规行为。


中国人寿相关人士回应媒体称,对此事正在调查了解当中,当地纪委告诉大白财经观察,此事还不太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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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公司领导都身价千万


2月23日,黑龙江一网友自称是中国人寿员工,发视频实名举报公司大量造假而登上微博热搜。


举报者在视频中说:我叫张乃丹,在中国人寿工作了16年,非常感恩公司给我这份工作,但是在这个公司,我没看到一个有良知的领导,他们欺骗客户,坑害百姓,掏空公司,逼迫员工,而为了揭露这些不公与黑幕,为了维护国家和百姓的利益,我实名举报,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现在无论是嫩江还是黑河,都承认造假是上级公司下达的命令,所以今天我发视频,我所提出的问题大家看看对不对,而黑龙江省公司对于我举报的问题是什么处理结果请给我个答复。


女员工实名举报公司造假


首先,嫩江公司说造假是黑河的方案,而黑河又说是省里同意的,但是无论是黑河还是省公司同意,公司每年通过造假获得的几百万几千万,这些钱拿去分给谁了?而基层公司造假后,省公司获得的奖励又给谁了?又哪去了呢?


其次,公司的客养费、宣传费以及各渠道的各类手续费、招待费或走访费都是虚假报销,而报出来的钱没给客户,没给公司,那这些钱又给谁了呢?


其三,公司每年的营业额究竟有多少是真实的,领导清楚我也知道,因为领导给员工下任务,所以无论是我自己家还是亲属家都没少(投)保,而这种违法经营的现象,公司领导根本不制止,反而通过这些虚假保费获得各项的奖励,领导们个个富得流油,而这些原本属于国家和百姓的钱,却被领导私自揣进了自己的腰包,是属于你们贪污还是非法占有呢?是不是应该给百姓一个解释呢?


张乃丹说:她工作16年来,嫩江公司的个人领导都是这么做的,他们长险短做,骗保客户,窃取客户的证件,办理假增员,假举绩,同时伪造客户的签名等,公司用假人假发票、假收据以及假的执照和假的账户来报假账,除了以各种的理由私自收取营销员的钱,还编造各种借口从公司掏钱,

“嫩江公司的这些领导左倒右倒,怎么套出来的钱,我知道,也有他们贪污的证据,今天我们只说他们这些造假的行为是不是违法,而通过造假获得的各项的奖金和绩效应不应该给他们个人?嫩江公司的这些领导身价都上千万,是不是应该好好查查他们的家产都是哪儿来的?合不合法呢?”


被举报公司曾因“虚列费用”被罚10万


企查查APP显示,张乃丹举报的涉事公司全称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公司,成立于1998年,负责人为白洁,经营范围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等。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2019年12月,该公司曾因“虚列费用”被行政处罚,处罚单位为黑河银保监分局,处罚结果为“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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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大白财经观察致电黑河市纪委,询问是否对张乃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工作人员称“现在还不太明朗”,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被举报人回应:


中国人寿被举报当事人回应:问题不存在,和她曾因工作问题存在矛盾,准备起诉


中新经纬记者联系到孙小刚本人求证,孙小刚称,张乃丹在网络平台所说关于他本人的问题不存在。


“她说我造假、做假保费、贪污套取资金并且占为己有均不属实,她还说我窃取客户资料、虚假增员和身价千万都不存在。”孙小刚说。


他表示,之前和张乃丹曾因工作问题存在矛盾,张所说的经营上不妥当的问题当地银保监局也有相关处理。“现在她的行为侵犯了我个人权益,我准备起诉她。”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2019年12月,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黑河银保监分局连开4张罚单,被罚款10万元,孙小刚也被罚款10万。


至于个人贪污问题,孙小刚表示,当地纪检委曾对他进行过调查,已经有调查结果,具体情况可以询问当地纪检委。


中新经纬拨打黑龙江省嫩江市纪检委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调查结果只能通知当事人,案件涉及到当事人隐私,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孙小刚在2018年4月到2020年7月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小刚本人也表示,自己已经从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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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前员工实名举报近两年,律师称“虚列费用”是保险业毒瘤


2月24日,中国人寿前员工张乃丹在其名为“兔宝宝1988z”的微博和抖音帐号中实名举报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公司(下称嫩江支公司)存在保费造假、骗保套钱谋取私利、虚假增员、虚列费用、套取公司奖励及费用等问题。


根据其举报材料,张乃丹在嫩江支公司工作了16年,从2018年开始就在公司内部反应上述问题。自2019年起,她多次向黑龙江银保监局、黑河银保监分局实名举报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嫩江支公司相关负责人存在造假套钱等行为,同年8月遭单位开除。


中国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确认,上述举报从2019年就已经开始,“总公司(中国人寿)目前正在研究这个事情,稍后会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公开信息显示,黑龙江银保监局和黑河银保监分局先后在2019年对嫩江支公司进行了警告和处罚,处罚的原因是虚列费用。“虚列费用在保险公司比较普遍,是行业长期难以解决的毒瘤。”保险行业律师李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各地银保监局对保险公司的处罚,大多都涉及到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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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视频截屏


举报已近两年


张乃丹在举报材料中介绍,她曾负责嫩江公司个险部的财务报账及综合管理工作。


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天眼查显示,张乃丹2017年担任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海江镇营销服务部法定代表人,该服务部2020年7月13日解散撤销。同一天,被举报者孙小刚也不再担任嫩江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外,2018年,张乃丹在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举办的演讲决赛中获得三等奖。


张乃丹职业生涯的变化始于孙小刚担任嫩江支公司总经理期间。孙于2017年担任总经理,2018年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长险短做’骗保,承诺客户高额利息。孙小刚为了完成‘开门红’阶段任务和自己的职务晋升,将《盛世臻品》包装成1年期储蓄产品,以‘长险短做’的方式欺骗客户投保,第二年再安排客户统一退保。”张乃丹举报称。


“自孙小刚任嫩江公司经理后,公司造假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我查了一下法律法规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张乃丹在其举报材料中称,她2018年向上级公司反应,2019年至今则不断向中国银保监会、嫩江市纪检委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孙小刚的问题。


此外,张乃丹还认为,孙小刚虚假增员,虚挂人力套取公司高额奖励及费用。嫩江支公司为了完成增员人数任务,在内部系统中窃取客户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办理虚假入司,10多年来平均每年有200多人的虚假增员。同时也伪造客户签字,用身份证给其他业务员做经济担保。再私开银行账户,将虚挂人力所得的佣金、各类津贴、奖励套现。


张乃丹举报的第三个问题则是虚列费用,“嫩江公司最出钱的科目是客养费和宣传费。孙小刚每月都伪造客户签字,用保单号冒领客户的回馈礼品,还有参加公司旅游、答谢宴请等活动,再虚开发票、做假营业执照、假账户报销套钱。”


“她说我造假、做假保费、贪污套取资金并且占为己有均不属实,她还说我窃取客户资料、虚假增员和身价千万都不存在。”孙小刚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回应,之前和张乃丹曾因工作问题存在矛盾,张所说的经营上不妥当的问题,当地银保监局也有相关处理。至于个人贪污问题,孙小刚表示,当地纪检委曾对他进行过调查,已经有调查结果。


关于他去年从嫩江支公司离职的原因是什么,《中国新闻周刊》致电和短信联系孙小刚,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虚列费用”等造假行为是违规重灾区


公开资料显示,因为虚列费用问题,黑龙江银保监局2019年5月责令嫩江支公司改正,罚款10万元,给予孙小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7个月后,黑河银保监分局又因为虚列费用问题,对嫩江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虚列费用问题负直接责任人孙小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行业问题突出导致投诉了一年多,仍处处碰壁。”保险行业律师李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所说行业突出问题指的是虚列费用。


从中国银保监会和各地银保监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多家保险公司因为虚列费用被罚。今年1月,安徽银保监局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前未取得任职资格,未对新招募个人代理人开展岗前培训,虚列费用。今年2月,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中介渠道业务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罚5万元。


“虚列费用套取现金”“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长期以来都是保险违规行为的重灾区。虚列费用,是虚拟业务活动而产生费用,比如,虚拟某次培训花费5000元,将此费用支付到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支付的对象。保险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通过商业贿赂争取业务,该做法是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是银保监会严厉查处和打击的对象。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宁威曾对媒体指出,保险属于“弱需求”,由此就催生了保险营销,包括营销员、电网销在内的渠道作用凸显。渠道费用高企的情况下,议价能力不强的保险公司就可能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方式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李滨认为,虚列费用的存在有其现实原因。从公司角度来说,业务员在外面做业务,每天都要遭到大量拒绝,公司采取开奖励会、出去旅游等措施激励他们,恢复业务员信心,但很多费用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支付。从行业来说,为了追求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也不排除整个行业对有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漠视和放任。


更为重要的是,“长期以来,这些违规行为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处罚,大家可能见怪不怪了。”李滨认为,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监管部门发现线索后,有没有移送,这是一个需要探寻的问题。”


李滨希望这起举报案件像投入水里的石头,引起保险行业探寻解决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途径。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 张浩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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